你以为他是文坛巨匠,没想到他还是设计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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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现在当名人的孙子都要这么卷的了嘛。

羊前几天看到一段关于鲁迅孙子周令飞的采访。

作为伟人鲁迅的孙子,他表示压力山大。

因为爷爷这个坐标轴太优秀了,做后代的又被拿来处处对比,结果可想而知...

比如,小时候每次他一出门小伙伴就喊他“鲁迅孙子”,用北京话念就像是在骂人。

大家应该在上学的时候都背过鲁迅的文章吧。

不要慌,因为他的孙子也绕不开背课文这件事,而且每次还要被同学们碎碎念“又要背你爷爷的文章”...

他想着如果自己当兵就没事了吧,但刚到新兵连,就被分到了卫生所。

原因是“鲁迅原本学医,后来弃医从文,你要完成祖父未完成的事业。”

还被要求写通讯报道,周令飞说自己不会,排长不相信“你是鲁迅的孙子,你写文章一定很好。”排长请他抽烟,他也不会,"怎么可能,鲁迅抽烟”。

哈哈哈哈哈,真滴好心酸啊

关键是,大佬们真的很难被超越!

你以为他是文坛巨匠,没想到他还是锐不可当的设计界新星。

你以为她是锋利傲娇的女作家,没想到她副业美妆插画玩到飞起...

大抵上一代的大部分文坛大佬们,都配得上一句“始于才华,忠于才华”吧。

鲁迅:平面设计高手

能够证明鲁迅先生设计才能的作品很多。

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他给北大设计的校徽。

年,蔡元培出任北大的校长,想要请鲁迅来为学校设计校徽,定稿的这版设计灵感来源于“瓦当”。

北大两个字被拟人化,就像“一个人”背起了“两个人”,组成三人成抱的画面,也意味着“引导国人思想解放的重任”。

而这一版封面一直延续到了如今。

鲁迅设计封面也很拿手。

他为《萌芽》设计的封面,仔细看上面的两笔,故意尖尖的形状,就像是才冒出土的小嫩芽,非常有朝气。

《海燕》封面上的字是他自己写的,这本书在首发的当日就被抢光光,鲁迅很开心,把这件事写在了日记里。

鲁迅对书的装帧设计很在意。

他是“毛边党”爱好者,毛边是书本是西式装订中的一种形式,故意不把毛边裁去。

他害怕看书人不讲卫生,看书的时候留下很多乌黑的地方,而有毛边就可以在看完后把“沾油汗的毛边截去。”

还细心为读者考虑,认为留下毛边可以让读者写心得和评注。

鲁迅先生设计的封面大部分都只有书名和作者题跋,但又不会太过于严肃,这种简洁设计至今依然是被很多文艺书籍所钟情。

猫头鹰logo也是他很有名的设计之一,很能代表他的设计才能。

猫头鹰的眼睛是两个人的头部,而猫头鹰的肚子是两个人的身体。

鲁迅先生还是版刻画的狂热爱好者,在他的安利下,叶圣陶、郁达夫等人也相继入坑。

△鲁迅收藏的版画作品

△鲁迅收藏的版画作品

他一生收藏的国外版画有多幅,涉及到多个国家和民族,以及不同风格。

不光是欣赏,而是想着将这种艺术发扬光大。

鲁迅先生发起了“新兴版画”,画、刻、印都是由木刻师来完成,为了促进这项艺术的发展,鲁迅先生经常和青年们一起交流学习,还编印了《木刻纪程》。

△鲁迅传授木刻技艺模型图

无论是文学还是设计,鲁迅先生都做到了“有一份光发一分热”的地步。

那种璀璨、包罗万象的审美意识,才是真正的宝藏!

张爱玲:格调奇高的时尚博主

《第一炉香》电影的失败,有一部分也来源于电影对原著服饰细节的还原不够到位。

张爱玲会玩,喜欢吃,懂美。

高门大户堆砌出来的经验和见解都渗透在了笔墨里,嫁接到了女性人物身上。

比如她写梁太太,细致到拖鞋的款式,睡袍的材质,家里的摆设,衣柜里每件衣服的色调、面料。

这些细节和审美,不是囫囵式的想象可以做到的。

如果不写字,那她大概是个时尚博主。

和女明星李香兰合照,她另辟蹊径,身上穿的袍子素材来源于祖奶奶的大被单。

如今流行的复古风,早就被她用到得心应手,时尚嗅觉真不是一般的好。

她对色彩也很敏感。

甚至具有颠覆性,“两种不同的绿,其中冲突倾轧是很显著的”,而“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

也延伸到了自己的著作中。

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她喜欢这种参差的对照。

其次是给不同的人设设置不用的色彩格。

比如《第一炉香》里的姑妈,一身黑,戴黑草帽,垂下绿色的网面,网面上装饰的是一个指甲大小的绿宝石蜘蛛。

黑色和绿色刻画的是一个颇有经济能力,看起来低调,其实处处彰显精致的有钱妇人形象。

而《色戒》里的王佳芝,则是青绿色、宝蓝色这种沉静内秀的颜色居多。

不仅爱写,她还要画出来。

张爱玲在《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这篇散文里,有大量对穿着的见解,还做了插画注解。

她绘制的各个地区女性的肖像,在五官特色上拿捏到了神髓。

和鲁迅一样,张爱玲也喜欢上手给自己的书设计封面。《传奇》的封面很先锋,张爱玲刻意加了一个在背后偷窥的人,为的是增加压抑感。

这种细致的观察能力,已经臻入化境,也能证明张爱玲不是那种“偏科”的文人,反而触觉非常发达。

就算不能写作,她在当时也是独树一帜的时尚博主。

汪曾祺:拿手好菜好吃到汤汁都被舔光?

汪曾祺,外号“文学界的泥石流”。

代表事迹——文人骂街。

“栀子花粗粗大大的,又香的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他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的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真接地气!

所以才有成为“家庭煮夫”的潜力吧

塞肉回锅油条是汪曾祺的独创,先将油条切成寸半长的小段,将内层掏出空隙,塞入肉茸、葱花、榨菜末,下油锅重炸。油条有含矾,较之春卷更有回味。

回锅油条极酥脆,嚼之真可可声动十里人。

有一次,作家陈怡真来北京访问,汪曾祺尽地主之谊招待她。

做了一个干贝烧小萝卜,当时北京的萝卜还很嫩,水灵灵的,汪曾祺自己都没想到竟然那么香甜。

还有一道菜是炒干巴菌,这个菌子长得其貌不扬,但是把它的松毛摘干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会让人发出“这东西怎么这么好吃!”的感叹。

△汪曾祺也很喜欢画画

陈怡真尝了一口,还有第二口第三口,还要把剩下的一点打包回餐馆接着吃。

汪曾祺是江苏人,淮扬菜也做得很好。

有次他招呼聂华苓吃饭,做了淮扬菜大煮干丝、炝瓜皮,干煸牛肉丝。

汪老把豆腐皮卷起来切,拿开水煮,再泡,同时,用鸡骨架熬汤,放入火腿、干贝、冬菇丝,厚重和鲜度都有了!

因为太鲜,聂华苓连汤都喝光了。

这道菜不仅勾住了聂华苓,朱德熙也在这道菜面前放下了矜持,端起碗把汤喝光光。

老师沈从文来他家吃饭,他给老师烧了一只羊腿,一条鱼,沈从文吃完后对妻子张兆和说“真好吃!”

而这点爱好也延伸到了他的文字中,饱满又有烟火气。

写到这,羊再一次表示,果然厉害的大佬都有着丰富深邃的灵魂。

透过这些爱好可以感受到他们对事业的热爱,还有那种对世界的强烈好奇心。

这些又再一次成为养分,滋养着他们的创作。

他们对这个世界爱得更用力,得到的也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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