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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艺术都要创造生动的形象,书法虽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为媒体进行挥写,它也力求创造生动的形象。如果以刻刀创造不违笔书又别开生面的生动形象,仅仅依靠程式化的技法是不够的。我曾提出:在选取材料上,要取别人所不能取,要随时留心,见“材”起心,不要老用别人用过的方法。养成这种习惯不好,搞艺术要养成另一种习惯:尽量不重复别人,力求走自己的路。
刻刀有时费尽心机,找不到“理想的材料,有时俯拾即是,唾手可得,得来全不费功夫。用技也是一样,基本技法当然不可少,但也不要满足于常规技法,这最多只能出常规作品,而我们现在要的是精品。毋庸讳言,在刻字。上,日本艺术家暂时走在我们前面了。但有以书法为基本修养的得天独厚的我们,相信不需多久就能赶上他们,但这需要创作性地学习他们,学习古人。
写字是在两维空间进行的,书家要充分利用两维空间寻求艺术创造。刻字是在三维空间进行的,刻家要充分利用三维空间寻求艺术创造。以刻字为手段创作的“刻字艺术”,是一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国内以前没有,在日本,也是二战以后才出现的,为什么刻字的历史这么久,而自觉利用它作为艺术形式的时间这么短?
刻字艺术这与历史的复制木刻在人们心理上形成的定势有关。当初不就是为复制那些字画想出的办法么?后来,更高明的复制印刷技术有了,人们就没想到如果再利用它。但是到了现代,艺术生活的丰富,进一步触动了艺术追求(其中也包括书画)的多样化。事物的多面性往往表现为:从这方面去看它,是它的不足,是它的短处;从另一方面看,恰是它的长足,是它的特点。以刀、以板,刻出毛笔。
所画之画,必定不如;反之,以刀、以版所刻之画,其力之劲,其势之厉,又为笔画所不及。笔书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段,木刻又何尝不是一种表现手段?观念一转换,认识一弄清,版画艺术样式就诞生了。新兴版画的出现,也启发了刻字艺术的产生,它既不是为传播名迹进行的工匠性劳动,也不是书家按书写所作的复刻。非常明确:它是一种以契刻为艺术表现手段,以汉文字为媒体所进行的艺术创造,它还尽可能汲取一切可为刻字创造审美效果的物质手段为自己的表现服务。
版画艺术样式有人向学习刻字艺术的人讲授:写在纸上浸开了的墨迹怎么刻,没浸开的墨迹怎么刻,着眼点还是如何将一件纸上的书法作品如何翻刻到木板上去。作为传统刻字,他这样讲是可以的,但也讲烦琐了,可以简单一句话:一丝不差地将原迹刻出来,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也不能有走移,就完了。但作为“刻字艺术”创作,着眼点就错了前已说明,刻字艺术,起于传统,但不同于传统刻字。
刻字艺术,它的媒体当然也是汉文字;刻笔书之作,当然也讲线条、结体、章法之美。但从创作与审美意义上说,它不同于笔书。笔书以毛笔濡墨,以在纸张上挥写为效果,讲笔法、墨法等。刻字艺术,则是以刻刀、以竹木或其他材料、以刻技使材质、工具性能充分发挥,产生审美效果。毛笔书写可以用于起稿,就像篆刻可以毛笔起稿一样,但不是刻刀的绳墨,小编还要据刻刀、据木材(或其他材料)的特性再创造。刻字艺术,的确比写字麻烦,但其审美效果、意义正建立在这“麻烦”上。
刻字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必须倚仗定的工具、材料进行形象创造。一定的工具材料的利用,都有具将定的效果。为了使效果得到充分发挥,使用者必须通过实践掌握这些工具材料的性能,从而形成相应的技法。没有这一点,艺术创造是不可想象的。不过,任何一种工具器材的性能的使用,都有两重性(最好的工具器材,也不例外),即有利于表现的一面与不利于甚至妨碍表现的一面。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有高超的工夫与修养的艺术家,不仅能使工具器材使最利于表现的一面得到充分地处用,而且还能将“不利于表现地面控制调理、有条件地利用,变为表现效果的特殊性,使人反觉得,这所谓“不利于表现”的一面,正是提供作者展示特殊工夫修养、才能的用武之地,从而获得了超乎一般的审美意义与价值。也就是说,艺术家的技能、工夫、修养,也从这种特殊情况的特殊把握中表现出来。作品在这类情况下产生出来,也获得了创作上的意义。
艺术创造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学刻字艺术,有意无意重复那种“旨在传达法帖神髓”的方法,技艺再好,又有什么刻字艺术的意义呢?看了近年举行的一些刻字展览,包括送到我国的日本刻字展,开始接触这种既古老又新鲜的形式,是很有好感的,不仅获得了直接的美感,而且还为书法开辟了一条新的创作领域而欣喜庆幸。但是多看了几次,又感到不满足。什么使我不满足?
就相当多的作品说,还没有从复制墨书的作品意识中走出来,刻字者还没有形成真正独立的艺术品种意识。如果有一些,也是外在形式的华贵,与“刻字”并不相干。我是以“刻”字创造艺术,由于也是以汉文字为基础,又产生在书法大量出现之后,从笔书墨迹中汲取营养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但必须创造源出书法又不同于书法(而不是先由书法创定后以刀刻完成)的艺术特点。
刻字坦率地说,不少作品,并非书不精心,也非刻不精心,而在于基本上是书法作品的精心复制,技巧、方法、心力为复制好书法原作服务。充分利用材质特点利于相应的刻字技巧创造刻字形象不够,作者还缺少这种自觉。而作为一种独特的、为它种艺术所不能取代的形式,其成熟的标志正在这里。
参考资料《陈方既论书法第4卷书法散论》